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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電及鐵路事業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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