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開發建設、植栽美化、災害治理等工程之規劃事項。二、建設工程之探勘、測量及設計事項。三、建設工程之發包、施工、監造及驗收事項。四、各遊憩據點、公共設施之綠、美化及維護事項。五、自然災害之治理工程事項。六、其他有關工程建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