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收發、繕校、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及檔案、書籍之管理事項。
二、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
三、技工、駕駛及工友之管理事項。
四、車輛、器材設備之管理與修護事項。
五、財物購置及房屋修繕之管理事項。
六、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七、員工薪給之製發事項。
八、公勞健保費用、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等之計算與繳納事項。
九、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及研考事項。
十、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十一、本處大事紀之蒐集及會報處理事項。
十二、其它不屬各課、室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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