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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處註衛警察隊職掌如左:一、觀光資源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巡查、違規取締、告發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旅遊諮詢、服務事項。
三、遊憩據點內流動攤販、擅自設攤、強行拍照、強迫推銷物品及其他騷擾遊客行為之取締,告發事項。
四、違反各項觀光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及告發事項。
五、災害急難救助之協助事項。
六、其他有關警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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