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二、觀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三、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四、觀光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五、旅遊服務、遊憩解說義工之培訓及管理。六、政府出版品管理。七、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