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任免、銓敘及遷調事項。三、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四、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五、差假勤惰管理事項。六、訓練、進修、講習、出國、考察事項。七、保險、俸給、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八、勞資關係、工作規則事項。九、人事資訊(料)管理事項。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