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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本中心之業務會議,以主任、副主任、各級主管組成之。
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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