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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經指派擔任檢查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動力車檢查、研發。
二、檢查人員訓練。
三、機油化驗、動力車監洗。
四、行車事故搶修。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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