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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經指派(派兼)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及健康管理業務。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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