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總務室掌理以下事項:一、財產管理、車輛、宿舍管理。二、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三、物品採購、保管、登記與報核、廢品之處理。四、員工福利、住宅輔購、膳食、服裝等業務。五、辦公處所環境佈置、清潔。六、廠內安全、門禁、清潔外包管理。七、各種款項之請領。八、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收入、支付、保管。九、現金日記簿、銀行往來帳、各種報表之記錄。十、扣繳各種稅款、借支款項及保險費、執行法院執行命令之扣款。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