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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第二工場掌理下列事項:一、主辦柴聯車、柴油客車、DHL機車、PBK電源行李車之轉向架、軔機連桿機構、車輪鏇削或(更換)、連結器、車身鈑金等維修及品質控管。
二、油漆外包工程監造及品質控管。
三、相關段送修品之維修。
四、維修用料之籌編及領用。
五、各級車輛檢修基準的訂定。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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