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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總務室掌理左列事項:一、出納工作、員工福利、薪什費之造單、逾時加班費、誤餐費之請領、員工加班及獎金統計、現金日記帳處理。
二、宿舍管理。
三、職工福利、採購核銷。
四、文康活動執行事宜。
五、公文收發、印信典守、文書檔案等管理。
六、辦公大樓設備維護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七、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八、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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