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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經指派擔任道班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軌道及道岔現場維修養護。
二、軌道材料整理。
三、路線徒步巡查。
四、平交道看守。
五、路線環境清理。
六、災害及事故搶修。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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