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三、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事項。四、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五、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六、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七、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八、差假勤惰管理事項。九、訓練、進修、講習、出國及考察事項。十、保險、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十一、員工文康活動及慶典集會事項。十二、勞資關係及工作規則事項。十三、人事資料管理事項。十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