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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參事室掌左列事項:一、業務性法規之會核事項。
二、有關法案及命令文稿之會核事項。
三、計畫方案之會核事項。
四、公約及契約之會核事項。
五、訴訟與陳訴案件之審核及擬議事項六、公民營交通事業核准立案之會核事項。
七、業務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事項。
八、部次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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