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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課、室、所主管承分局長、副分局長之命,處理本單位業務。
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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