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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會計室設帳務、檢查、審核、資本管理、統計五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二、預算分配、執行及保留事項。
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
四、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
五、補助款申撥、保留事項。
六、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
七、會計簿籍編製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
八、年度決算編製事項。
九、料帳處理事項。
十、現金及預算執行查核事項。
十一、公務統計、應用統計分析及統計刊物編製事項。
十二、主計機構組織、主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成(績)、考核,獎懲及訓練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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