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辦理船舶、機械修造執行事項。二、接受委託代辦工程修造執行事項。三、修造人力工作分配、協調、管理事項。四、船舶、機械修造工程施工監督及驗收事項。五、修造機工具維護、保養及汰換、管理事項。六、工程資料製作整理保管事項。七、工業安全執行與防範事項。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宣導及職業災害處理事項。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