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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經指派擔任工務及機電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港埠及辦公室各項土木機電設施維護工程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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