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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會計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二、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
四、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
五、財產增減審核及財產盤點監辦事項。
六、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
七、記帳憑證、會計簿籍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
八、統計資料蒐集、整理、登記、編報、管理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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