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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襄理局務;主任秘書,襄助局長、副局長處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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