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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倉儲課掌理下列事項:一、倉棧業務之督導、管理及設施維修等事項。
二、地磅業務之督導、管理等事項。
三、督導辦理港區倉棧及堆貸場現場業務事項。
四、旅客服務中心各項業務之辦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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