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資訊管理中心職掌如下:一、飛航情報、飛航管制、航空通訊、航空氣象、航空助導航行及行政管理等飛航服務系統之規劃、設計、管理、監控、維護及研究改進事項。二、飛航服務系統委外業務之、督導、考核及管理事項。三、電腦、網路系統設備之規劃、裝設、管理及維護事項。四、軍民雷達信號、戰航管系統及國內外通訊網路系統之介面銜接事項。五、所屬人員之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