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裝修區臺職掌如下:一、助航、電達、通信、氣象、動力、助航燈光及空氣調節等設備之裝設、改善、管理及維修等事項。
二、重大助導航新建工程之配合辦理事項。
三、所屬單位及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在職訓練及技術支援事項。
四、飛測機測試電子設備之修校事項。
五、助導航設施之臨時性飛航公告通知發布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