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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
二、職員任免、遷調、退休及撫卹事項。
三、職員考績、考成及獎懲事項。
四、新進職員之甄審及分發事項。
五、專門技術訓練以外之訓練進修事項。
六、公保、全民健保、退撫基金及康樂、福利互助辦理事項。
七、職員薪給、各項加給及加值班費之查核事項。
八、職員差假勤惰之辦理與登記事項。
九、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案件之辦理事項。
十、人事資料查核、登記、統計及表報事項。
十一、人事規章之擬訂、修正及建議事項。
十二、人事業務研究發展事項。
十三、人事行政資訊管理業務之推行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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