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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組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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