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設計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整建計畫之擬訂、管理、執行與計畫路線之先期勘察及方案擬定。二、公路整建工程規劃、測量、設計、地質探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三、公路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規劃、設計階段之審核、管制及考核。四、其他有關規劃及設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