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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規劃與規劃標準之擬訂及協調。
二、省道中長程與重大公路建設計畫之擬訂及協調。
三、公共建設分年計畫、經費及年度工程概、預算之協調彙編。
四、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之擬訂、審議及協調。
五、公路路線踏勘與測量之策劃、審核、協調及公路測量契約之研訂、測量資料之管理、提供。
六、公路設施基本資料之管理、公路系統定位及路線編號之研訂、調整。
七、工程資料蒐集、公路路線地圖之製作管理及工程圖書室之管理。
八、公路建設計畫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與環境影響評估(含變更)案件之策劃、核定、審核、送審、督辦、追蹤及協調。
九、本局相關公路科技研究推動彙整協調事項。
十、其他有關公路工程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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