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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戰區軍郵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軍郵局當地無普通郵政局、所時,該軍郵局得兼辦普通郵件業務。
但當地郵政局、所設立後,即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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