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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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