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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站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管理站置主任一人,由管理處指派技正兼任;所需工作人員,由管理處編制員額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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