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鐵道系統之計畫研擬、運務與財務規劃、技術研發交流與國際合作或輸出、民間參與策劃及環境保護。
二、各鐵道系統之土木、結構、軌道、建築、景觀與水土保持等工程之規劃、設計、施作及監督。
三、各鐵道系統電力、號誌、電訊、車輛、基地維修設備與水電環控之規劃、設計、施作及監督。
四、各鐵道系統之系統整合、契約管理、工程管理、品質管制、職業安全衛生及技術規範之研訂。
五、各鐵道系統之營業、營運狀況、行車運轉、行車人員、客貨運送、路線修建養護、機車車輛檢修、安全管理、事故調查及災害防救之監督管理。
六、各鐵道系統之用地規劃、用地取得,與高速鐵路、大眾捷運、輕軌系統之路權管理、土地開發、經營管理、資產及處分等相關事宜。
七、督導鐵道文化資產之管理維護。
八、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工程。
九、其他有關鐵道系統之工程建設及監督管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