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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稽查電臺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稽查電臺設臺長一人,由本部遴派資深電信人員兼任,主持臺務。
工作人員四人至八人,由電信人員中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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