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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各區工程處為保養車輛、機具得設保養場一處,另設檢修班配屬於工務段;所需工作人員,應就各該區工程處所定員額內調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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