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路政司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鐵路、公路建設籌劃之監督事項。二、關於鐵路、公路業務及其附屬事業管理之監督事項。三、關於鐵路、公路動力車、客貨車製造、進口規格之審議事項。四、關於公有、民營及專用鐵路、公路之監督事項。五、關於公路監理業務之監督事項。六、關於鐵路、公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事項。七、關於觀光事業籌設、規劃及觀光資源開發之策進事項。八、關於觀光事業建設、管理、經營之監督事項。九、其他有關鐵路、公路及觀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