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勤船舶之調度作業、計費及與引水人配合作業之連繫協調等事項。二、港勤船舶之增添改善、維護及檢修等事項。三、商船靠泊帶纜、啟碇解纜、繫泊浮筒及民營給水作業之監督管理等事項。四、港航、裝卸、打撈分隊船員管理、督導考核、助勤調派及船舶組合作業之計畫釐訂、執行與油料申管等事項。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六、其他有關船舶及船員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