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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各地辦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某地辦事處(以下簡稱各地辦事處),辦理各輔助港港務航政業務及工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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