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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視業務需要,舉行不定期委員會議,以主任委員為主席。
主任委員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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