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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部長在有法律專長簡任職專任人員中指派之,承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之命處理事務;工作人員七人至十一人,辦理本會業務。
前項人員由本部總員額內調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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