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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總台置總台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綜理台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及單位;副總台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襄理台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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