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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區工程處之等別及員額,依第七條之規定。
各區工程處之設立、應適用之等別及其變更,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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