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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各區監理所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但人事、會計、政風人員之任用,並應適用人事、會計、政風人員任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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