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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報由國防部及交通部共同組成,以國防部部長及交通部部長為召集人。
開會時,並指定兩部所屬通信單位主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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