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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會報所需事務費用,由執行秘書列具預算,經會報核定後,分由國防交通兩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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