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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會議紀錄,由執行秘書譯成英文,分送美軍臺灣協防司令部及美軍援顧問團通信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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