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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議事日程之編訂,開會之紀錄,決議事項之呈報。
通知與發佈,有關調查,統計及其他之準備事項,由執行秘書指派其工作人員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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