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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業加強電力網成本申報及查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並將輸配電業加強電力網成本備查、查核及其相關業務委任經濟部能源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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