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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契約容量一千瓩以上工業用戶實施工業用戶限電後,若逢一般用戶分區輪流停電而遭重複限電時,於當年下一輪次實施限電時,改按一般用戶實施分區輪流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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