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非公務機關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所屬人員採取下列管理措施:一、依據業務特性、內容及需求,設定不同權限,以認證機制管理,定期檢視權限內容之適當性,並控管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
二、約定保密義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