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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非公務機關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查核確認所保有個人資料現況,界定其納入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之個人資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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